发表时间:2023-03-29 来源: 字体:[][][] [] []
为深入践行“提效率争先锋、提效能争先例、提效益争先进”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审批服务改革相互赋能、深度融通,近日,淄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台《淄博市政务服务窗口行业文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明确了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功能设置要求。市级政务服务中心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展示城市形象的总前台,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全科式、一站式、主题式”场景服务体验。县(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施政务服务集成办、免证办、智能办、跨域办、就近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面优化线上办事和线下服务,实现“小平台”服务“大民生”。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站着力打造“网格化、家门口、特色型”的多功能便民服务综合体。
《规范》对大厅布局、设施与环境、秩序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窗口服务人员仪容仪表、文明用语、行为举止等文明服务礼仪,全面实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信息公开、帮办代办等服务制度。将文明服务工作日常巡查情况、办事企业群众服务评价、社会监督情况纳入区县政务服务工作评估要点和窗口千分制考核。
《规范》的出台,将有力推动全市政务服务窗口行业“五极五优”文明创建活动走深走实,在全市政务服务窗口行业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擦亮叫响“齐好办”文明服务品牌,以文明高效的优质服务推动更好办、更快办、一次办,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赋能添彩。
责任编辑:刘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