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贯彻《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升政法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深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近日,张店区政法委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并着重对应当自觉遵守的基本文明行为和重点治理不文明行为等条例内容详细进行了解读,教育引导大家树立文明意识,自觉遵守文明行为相关规定,勇于对损害市容环境、破坏生态、影响公共秩序和损害他人权益的不文明行为说“不”。并要求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实施普及,在全委营造争做文明市民的浓厚氛围。
此次活动,提高了参会党员对《张店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率,加强了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的意识,对树立文明生活理念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大家纷纷表示,今后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做一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的好市民。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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