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体现着中国共产党人的执着追求,蕴藏着马克思主义的根脉,昭示着社会主义的本质。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作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虽历经百年而始终未曾改变。回顾百年党史,党团结带领人民取得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就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以人民为中心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根本观点。“为了谁”的问题是一切理论和实践都不能回避的基本价值取向问题。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运动本质特征的科学揭示。马克思主义认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坚持人民群众价值主体论,把人民群众放在价值主体的位置上,无产阶级政党的一切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都要以满足价值主体的需要为目标和标准,这种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一切理论和实践的基本价值定位。由此可见,以人民为中心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根本观点,也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显著标志,更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价值原点和基本属性。
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价值立场。1939年2月,毛泽东在致张闻天的信中,最早提出了“为人民服务”的概念。1941年11月6日,在《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中,毛泽东进一步强调“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1944年,在张思德追悼会上,毛泽东强调“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1945年,在党的七大所作的《论联合政府》报告中,毛泽东将人民立场、群众观点、党的宗旨紧密联系在一起,强调“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中国共产党要“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在党的七大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宗旨写进了党章。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反复强调,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体现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和执政为民的责任担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先后提出了包含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以人民为中心是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指出,我们党的百年历史,就是一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历史,就是一部党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历史充分证明,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由几十个人的小党发展为一个百年大党,一路走来之所以创造了世所罕见的奇迹,之所以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表现出不同寻常的定力与活力,就在于始终坚持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这一一以贯之的根本宗旨和价值立场。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百年大党的铿锵宣示,也是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否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归根结底要看其能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特别是能否有效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让群众更好地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获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共淄博市委党校 王瑞芳)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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