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近期,淄博市实验幼儿园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 、多维度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园掀起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学习教育的热潮。
一是在幼儿园门口大屏幕上呈现新规内容、宣传口号和交通安全常识,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组织学习了《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让教职工进一步了解新规要求。三是通过《电动车自行车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对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电动车违规案例进行梳理,总结出电动车交通安全“五必须”:电动车上路必须登记上牌,骑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十二岁以下乘坐人员也必须要佩戴头盔、必须自觉遵守道路通行规定,不能随意闯红灯、越线变道、横穿马路、酒驾醉驾,必须在充电桩充电,必须要十六岁以上成人才能骑行上路,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对于电动车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真正做到“学安全,懂安全,用安全”。
通过系列学习宣传,教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进一步提升,自觉遵守《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做安全文明出行的引领者、践行者。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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