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遵规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助力创建文明有序、安全和谐的城市环境,近日,高青县委组织部充分发挥机关模范带头作用,在出行流量较大的路段,开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宣传教育行动。
活动中,机关干部向未佩戴头盔的骑乘人员进行安全提醒、宣传教育,并现场发放安全头盔、讲解佩戴方式。领取头盔后,骑乘人员纷纷表示以后要佩戴头盔、安全出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此次活动,充分发挥了机关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了电动车自行车骑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和自我防护意识,让“佩戴头盔、安全出行”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让“文明创建、有你有我”的氛围更加浓厚。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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